習近平總書記在慶祝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成立60周年大會上強調:“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,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,堅持依法執(zhí)政首先要堅持依憲執(zhí)政。
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,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,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、法律權威、法律效力。全面貫徹實施憲法,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、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首要任務和基礎性工作。
憲法是黨和人民意志的集中體現(xiàn),是通過科學民主程序形成的根本法。依法治國重在依憲治國,只有依憲治國樹立憲法權威,才能最大限度地維護好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。2014年11月1日,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決定,將12月4日設立為國家憲法日。設立國家憲法日,不僅是增加一個紀念日,更要讓這一天成為全民的憲法“教育日、普及日、深化日”,形成舉國上下尊重憲法、憲法至上、用憲法維護人民權益的社會氛圍。為此,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設立國家憲法日的決定要求,“每年12月4日國家通過多種形式開展憲法宣傳教育活動?!?br />
12月4日,為貫徹落實憲法宣傳教育活動,我公司特在路橋小區(qū)開展憲法宣教活動,紅色物業(yè)專干們向業(yè)主們發(fā)放宣傳單頁,入戶上門講解什么是憲法、“國家憲法日”設立的意義是什么。通過這些方式,讓業(yè)主們深入了解憲法,學習憲法,強化業(yè)主們的國家、民主、權利和義務等觀念,激發(fā)業(yè)主們建設和諧家園的熱情。
通過此次活動的開展,居民群眾們對憲法有了基本的認識和理解,達到了“尊崇憲法、學習憲法、遵守憲法、維護憲法、運用憲法”的預期目標,為法治家園建設起到了良好促進作用。